1. 主权和不干涉国际法律原则的界限是什么?

  2. 人道主义干预在多大程度上是国际社会的合法做法?

  3. 如何区分公正和不公正的干预?

  4. 对民众构成何种类型和程度的威胁才有理由做出国际反应?

  5. 干预行动是否必须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等国际机构的授权?

  6. 未经授权或单方面干预在什么情况下是适当的?

  7. 国家是否必须民主和尊重人权才能赢得反对干预的权利?

  8. 国际社会是否在道义上有责任结束达尔富尔的种族灭绝?

  9. 还有哪些其他类型的问题应该引发干预性反应?认真对待环保主义是否要求我们进一步反思国家制度的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