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尼日利亚伊斯兰宗教法院工作(工作表)

1999 年之前,尼日利亚的穆斯林法律主要适用于民事问题。但自 1999 年军事统治结束以来,尼日利亚 36 个州中的 9 个州已将伊斯兰教法扩展到刑事事项,另有 3 个州将伊斯兰教法适用于穆斯林人口较多的地区。伊斯兰教刑法的实施引起了尼日利亚国内外人权和妇女权利活动家的关注,他们认为这些法律对妇女产生了不利影响。

2003 年," 人权对话"与Ayesha Imam谈论了尼日利亚妇女人权组织 BAOBAB 在伊斯兰教法背景下保护尼日利亚妇女权利的工作。

访谈摘录位于右侧边栏 ,内容涉及伊斯兰教法体系在尼日利亚的建立和实施,以及妇女团体最好在该法院体系内开展工作的论点。之所以选择这些节选,是因为它们与 AP 比较政府与政治课程的主题密切相关。欲了解采访全文和 BAOBAB 妇女人权组织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

要反驳伊玛目关于妇女团体应在伊斯兰教法院系统内开展工作的论点,请阅读《在伊斯兰教法范围内开展工作只会让你走得更远》和《小的胜利,但战争仍在继续》。

这项活动非常适合在比较政府或政治学课程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