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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1.案例中公民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表达环境价值观的方式有哪些?各国研究中存在哪些模式?
2.2. 经济地位在形成环境价值观方面有多重要?
3. 正如我们在几个案例(尤其是三江平原湿地案例和喀拉拉邦渔业案例)中所看到的, 国际社会参与一个国家的国内政策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社会和政治后果。如何避免这些后果?国际行动者是否要为促进环境目标而导致的环境不公正承担责任?
4. 克拉克-米勒在其评论中强调,要实现民主的全球环境治理,就需要公民参与。案例研究对公民参与的要求有何启示?现有的国际机构,如联合国,是否为民主的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适当的框架?
5. 除中国案例外,所有案例研究中的公民环境行动都采取了公民抗议和诉讼的形式。这些行动在促成政策变革方面的效果如何?哪些制度框架支持有效的公民行动?
6. 在环境辩论中,科学可以成为强有力的盟友。讨论科学(和科学家)在四个国家研究中介绍的环境案例中的作用。如何使科学界对公众更加负责?在环境辩论中,除了科学证据,还应该考虑哪些其他类型的证据?
7. 在我们研究的案例中,经济发展和环境目标经常发生冲突。这是否如罗伯特-梅尔基奥尔-菲格罗亚(Robert Melchior Figueroa)所言,是一种错误的二分法?如何在实践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8.在四个国家的研究中,经济和政治全球化是如何具体影响环境辩论的?
9.案例中的公民运动(如喀拉拉邦的渔工和纳加拉河反水坝运动)是如何利用或抵制全球环境话语的?
10.考虑到所有案例研究,在哪些情况下政府政策对环境价值观的影响最大?
11. 结合所有案例研究,评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环境倡议的有效性。
具体案例
中国绿色发展的政治与伦理:本溪市的空气污染控制与三江平原的湿地保护
1.从主流环保主义者的角度来看,本溪和三江平原的案例既可以被视为政府领导力导致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成功案例,也可以被指责为在保护环境方面做得不够。从社会经济角度来看,结果就更不明显了。这两种情况都是成功的故事吗?
2. 讨论对本溪清洁空气运动和建立三江自然保护区的努力的不同反应?对公众的有效教育对运动的成功有多重要?
3. 本溪和三江案例中环境决策的一个独特之处是缺乏任何有意义的公民参与。如果有充分的公民参与机制,这两个案例中的政府活动会有什么不同?
4.日本篇章的作者在日本的案例中发现了"构架者"--他们通过将当地社区的价值观转化为现行制度的语言和精神,并以此帮助实现政策变革。您能找出中国案例中的制定者吗?比较马忠在三江湿地案例中的作用和天野玲子在长良河大坝案例中的作用。
5. 中国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在哪些方面塑造了中国的环保主义?
6.这两个中国案例值得注意,因为它们是中国地方政府采取积极环保行动的两个相对罕见的例子。它们对中国其他地方政策行动的机遇和挑战有何启示?它们对我们全面了解中国的环境政策和变革前景有何帮助?
从Kogai 到Kankyo Mondai:日本的自然、发展和社会冲突
1.是什么解释了日本从"环境 "到 " 康教"的转变?从对污染的关注到对 "环境 "的关注,在语言和概念上的转变过程中得到了什么(或失去了什么)?
2. 评估自上而下的倡议(如 Moyainaoshi 社区康复运动)的有效性。此类计划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取得成功?草根阶层的 "莫伊奈阿希运动 "是否可行?
3. 公共工程项目的首要目标是什么?以更大的 "公共利益 "之名实施大规模公共工程项目通常会付出社会或环境代价,这些代价是否合理?
4. 正如本章所述,世代居住在该地区的居民普遍对琵琶湖水的变化漠不关心,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个自然过程。
5. 作者概述了日本环境意识的三个阶段:"嵌入阶段"、"分离阶段 "和 "整体平衡阶段"。其他案例研究中是否也有类似的阶段?
1.德里案件表明最高法院在印度环境决策中发挥着非同寻常的作用。最高法院的作用如何影响了环境政策领域的民主进程?
2. 本章作者指出印度存在 "中产阶级环保主义"。
3. 印度对 "国家利益 "和 "公共利益 "的普遍定义如何影响了这两个案例中的环境和环境决策?
4.从环境正义的角度,您如何评价非政府组织在喀拉拉邦和德里环境争议中的作用?
5.喀拉拉邦的 TED(海龟隔离装置)争议凸显了国际贸易制度、保护主义议程和当地生计之间的紧张关系。
6. Nalini Nayak 是与喀拉拉邦渔工运动有关的活动家,她提倡 "因地制宜的环境主义",即根据当地情况调整国际环境主义,在利用技术和科学知识的同时利用当地知识,并在制定环境政策时考虑公正和生计问题。根据喀拉拉邦的研究结果,哪些当地或国际因素对 "因地制宜的环境主义 "目标构成了最大挑战?
7.德里的工厂工人和喀拉拉邦的渔工都为保护自己的生计而斗争。为什么德里的工人没能成功保住自己的工作,而渔工运动却能对各邦的环境政策产生相当大的影响?
1.在 Grand Bois 案中,油田废弃物不受联邦环境法规的约束,这确保了该问题多年来一直 "不为人知"--甚至不为环境正义团体所知,而环境正义团体正是为支持此类事业而存在的。大博伊斯案与美国其他环境正义案件有何异同?
2.在 Grand Bois 案中,受油田废物中毒影响的人们在诉讼中短暂地团结起来,但在诉讼之后却出现了分裂。
4.Grand Bois 和 Civano 案中如何定义与环境相关的 "社区",这些定义如何反映居民在这些环境争论中的行动?
5.Civano 案展示了在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矛盾。Civano 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区吗?它是一个环境公正的社区吗?为什么?
6.Civano 案和 Grand Bois 案在多大程度上是特定时期美国环保主义的特征?它们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了美国资本主义和民主中持久的紧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