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交叉性
自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提出以来,在减少贫困、治疗疾病、传播疫苗、消除饥饿和其他目标领域取得了巨大进展。然而,人们往往孤立地看待和实施旨在实现特定目标的计划和倡议。事实上,各国政府、多边机构和国际捐助者为实现特定目标而提供的资金往往被置于各自为政的孤岛之中,没有认识到全球挑战的相互关联性。这种倾向错失了同时应对多个目标的重要机会,同时也使人们对当前情况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宗教和地理驱动因素之间的联系有了更好的实际和学术理解。这种将相互关联的危机和为克服危机而确定的目标割裂开来的做法进一步阻碍了系统性变革的实现。世界不可能在 2030 年之前实现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提出的宏伟目标,因此,重新关注多方面的方法可以加快当前的步伐。
童婚问题尤其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交叉性。童婚问题在旨在实现性别平等的可持续发展目标5 中尤为突出,它直接与至少七项其他目标重叠,间接与另外九项 目标重叠。童婚既破坏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也使这些目标所要应对的挑战长期存在。童婚既是可持续发展目标中概述的其他社会弊端的起因,也是其后果。具体来说,童婚最常与贫困(可持续发展目标1)、饥饿(可持续发展目标2)、缺乏获得医疗保健的机会/医疗保健不足(可持续发展目标3)、缺乏获得教育的机会(可持续发展目标4)、经济权利被剥夺和边缘化(可持续发展目标8)、经济不平等(可持续发展目标10)以及性暴力和与冲突有关的暴力和缺乏诉诸司法的机会(可持续发展目标 16)联系在一起。自发起这些目标以来,童婚率有所下降,但通过对计划编制采取综合方法,可以加快消除童婚的进展。这种方法应解决童婚的驱动因素和有害影响,同时应对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列举的多个优先事项。
童婚概述
根据国际法,童婚是一种侵犯人权的行为,也是一种虐待儿童的形式,因为它对女童和妇女的自愿婚姻权、受教育权、平等权、经济机会权、医疗保健权、行动权、不受歧视权以及免于恐惧、暴力和剥削的权利产生了不利影响。世界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及其他国际法律文书都明确列举了这些权利。经过几十年的宣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2015年通过了第一项实质性决议,将童婚/强迫婚姻区分为侵犯人权行为。国际社会进一步表明了其在 2030 年之前消除童婚的承诺,即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全世界每年约有1200 万女童遭受童婚,而且往往是被迫或胁迫的;今天在世的6.5 亿女童和妇女曾是童养媳。按照目前的速度,2030 年前将有 1.5 亿女孩成为童养媳。童婚经常导致少女怀孕和分娩,由于女孩生理上的不成熟,这给她们的健康带来了极大的风险--事实上,怀孕是 全世界 15-19 岁女孩死亡的主要原因 。幸存者往往要面对产前并发症、瘘管、性传播疾病、死胎以及其他对自己和孩子造成的身体伤害。
童养媳所生的婴儿更容易出现出生体重不足、营养不良、无法茁壮成长、身体和认知能力发育不良等问题,这可能会破坏他们的教育和经济前景,从而导致贫困和更多的童婚。要打破这种循环,不仅要努力防止童婚,还要向现有的童养媳及其子女提供援助,帮助他们应对这些严峻的挑战--所有这些都与许多可持续发展目标不谋而合。
冲突地区和脆弱国家的童婚问题
为了在 2030 年之前实现性别平等并增强妇女和女童的权能,必须具体解决脆弱、冲突和冲突后国家中妇女和女童的特殊情况。在这些国家,冲突和不安全滋生了纵容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文化态度,颠覆了有关妇女和女童社会价值的法律和规范。可持续发展目标 5 谋求消除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和歧视,同时为她们提供平等的教育、医疗保健、经济机会、政治参与和性别平等的机会。为了在冲突中和冲突后国家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增强妇女的权能。
冲突地区和脆弱国家的童婚现象表明,政策制定者、政府和捐赠者可以利用多方面、交叉的计划编制方法来解决各种社会弊端,这是一个特别有效的环境。在这些情况下,女童越来越容易受到童婚的影响,原因包括(1) 军事化加剧--战斗员强行带走童养媳,或家庭认为这种安排可以加强对女儿的保护,从而强迫女儿结婚;(2) 国家机构薄弱--如果国家机构更加强大,就可以提供教育、保护和其他社会强化服务;(3) 法治遭到破坏--法律和/或法律的执行无法深入到偏远地区,无法充分预防和/或惩罚童婚;(4) 教育和经济机会减少--由于不安全、距离遥远、基础设施崩溃/缺乏,或者仅仅是教育中心和工作场所关闭,而这些地方的存在通常会保护女孩免受童婚之害;以及 (5) 流离失所和社区关系中断--这可能导致社会规范、惯例和保护措施的崩溃。这些因素,再加上获得基本资源的机会有限和整体的不安全文化,都会使保护女性和增强女性能力的风尚被置于次要地位,从而导致对人权的普遍颠覆,特别是童婚的激增。
如果不能将童婚、家庭暴力、贫困和暴力社会联系起来,也就是不能认识到暴力会引发暴力,从而造成对妇女和女童的周期性奴役和边缘化,往往会阻碍多管齐下的安全与发展倡议的制定和实施。这些举措将解决暴力的原因和影响,保护受暴力影响尤为严重的妇女和女童,并增强她们的权能。
阿富汗的童婚问题
围绕可持续发展目标 5提出的倡议认识到,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可能发生在任何地方,而在战争地区发生得最为频繁。阿富汗的局势揭示了在敌对行动期间发生的各种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在数十年的冲突和塔利班统治期间,性别不平等、家庭暴力和歧视急剧增加,导致阿富汗一直被列为世界上最不适合女性居住的地方之一。令人震惊的是,90%的阿富汗女孩和妇女在其一生中都遭受过基于性别的暴力--通常是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的。
在阿富汗,半数以上的妇女在 18 岁之前结婚,40% 以上的童婚发生在 10 至 13 岁的女孩身上。然而,阿富汗法律禁止女孩在 16 岁之前结婚,禁止男孩在 18 岁之前结婚,尽管法院或女孩的父亲可以同意她在 15 岁结婚。尽管如此,法官和部落首领往往缺乏足够的法律和宗教培训,无法执行法律或打击所谓的伊斯兰教法允许童婚的理由,而实际上伊斯兰教法并不允许童婚。此外,自 2014 年美国撤军以来,暴力事件急剧增加,塔利班卷土重来,导致妇女和女童的自由倒退,并导致旨在促进妇女赋权和保护的法律改革的执行工作被置于次要地位。
在阿富汗,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态度和随之而来的婚姻交易观点往往导致童婚成为一种交换机制,新娘往往在进入青春期之前就已结婚。例如,"巴达尔"(badal )的做法是两个家庭交换女儿结婚,而 "巴阿德"(ba'ad )则是将女孩嫁出去,以偿还债务、带来和平,或作为对一个家庭或社区对另一个家庭或社区犯下的谋杀、性攻击或其他被认为是错误的行为的补偿。
除了贫困和不安全之外,阿富汗极高的文盲率、性别歧视以及缺乏医疗保健和教育机会也是导致童婚的主要原因。贫困家庭,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贫困家庭,经常将女儿卖给较富裕的家庭,以换取高额嫁妆,而这些家庭的男子往往年长得多,而且有更多的妻子。儿童订婚,即两个家庭将一儿一女许配给对方,这种做法依然猖獗。在该国的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回返者营地,童婚率急剧上升,那里的经济困难、文盲、缺乏教育和经济机会等问题更加严重。
童养媳往往是在未经协商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安排结婚的。这些婚姻中的权力动态,尤其是明显的年龄差距,使女孩很容易受到丈夫和姻亲的身体、性和心理虐待。与比自己大两三倍的男人结婚的女孩更容易过早死亡。为了逃避这些挑战和威胁,许多新娘离家出走,使自己进一步遭受家人的暴力、孤立无援、无家可归,甚至因犯下 "道德罪行"而入狱。还有一些新娘悲惨地选择了自杀,通常是自焚。
尽管情况不容乐观,但自 2001 年北约领导的干预行动以来,阿富汗妇女和女童与她们在塔利班残暴统治下所忍受的压抑生活方式相比,已经取得了惊人的进步。尽管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女孩们还是重返校园;妇女们开始担任政府部长、律师、医生和工程师;在一个承认妇女权利为人权的国家里,新一代正在成长,尤其是在城市中心成长起来的妇女。
此外,阿富汗政府还在保护女童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包括制定了《消除早婚和童婚国家行动计 划》。该计划旨在消除 18 岁之前的婚姻,并为童养媳提供离婚途径。妇女事务部也开始着手规范婚姻登记。2004 年《阿富汗宪法》规定了性别平等,随后颁布的立法和行政法令,如《消除对妇女暴力法》 (2009 年)和《禁止和防止骚扰妇女和儿童法》(2018 年),进一步推进了性别平等。这些法律有助于为妇女畅通无阻地行使权利以及参与政府和社会活动创造法律空间。
然而,由于塔利班、"伊斯兰国 "和其他极端分子继续加强对领土和人口的控制,这些法律的成功实施和《国家行动计划》的执行仍然岌岌可危。这些事态发展有可能削弱妇女和女童行使自 2001 年以来获得的自由的能力。然而,目前正在多哈进行的和平谈判是一个重要的提醒,即必须防止女孩参与童婚,这样她们才能有意义地参与阿富汗未来的和平建设、国家建设和治理进程。
事实上,要使阿富汗的和平与安全可持续,妇女必须在和平谈判之初就有意义地参与其中,这样她们才能阐明自己的具体观点、需求和要求,并牢固确立自己在国家未来中的作用,推进国家的法律框架。这将有助于改变根深蒂固的、有害的文化态度和规范,如提倡童婚和将妇女置于家庭地位的文化态度和规范。同样重要的是,必须将妇女纳入冲突后治理结构,以确保她们的权利得到促进和落实,尤其是在极端分子和当地习俗颠覆了妇女地位的地区。这将有助于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实现性别包容,将繁荣民主的要素制度化,并确保以多层面的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结论
妇女充分参与决策和社会生活对于消除性别不平等、歧视、暴力和贫困,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列出的一系列目标至关重要。限制童婚是确保女童能够继续接受教育、自由行使权利并有效参与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关键第一步。各国政府必须制定并执行适当的法律,避免出现歧视性的法律漏洞,从而引发必要的文化变革,以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的性别平等目标。然而,各国政府、多边机构和国际捐助方必须避免以狭隘的眼光看待童婚这一挑战,而是要重新思考他们组织计划的概念框架,以解决这一习俗的根源和后果。
清楚地阐明童婚对经济、安全和整体发展的不利影响,可以动摇那些历来抵制遏制童婚的国家。在各个国家,政府必须采取跨部门的方法,消除导致性别不平等和贫困的基本法律、政策和规范。国际机构和捐助方也可以激励发展援助,并以实施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而采取综合、交叉方法的举措为条件。此外,还需要采取基层方法,在社区一级改变人心,阐明妇女权利就是人权,以及性别平等可以造福社区的方式。这可以推动为妇女和女童并与她们一起开展运动和宣传,以改变过去伤害她们的法律、政策和做法。
交叉性反对将权力结构与其他权力结构割裂开来看待,同样,在看待影响年轻妇女和女童的一个问题时,也不能不考虑所有问题。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宗教等各种有害的强加力量不断削弱妇女和女孩坚持自我、实现与男性平等的能力。保护儿童,包括防止童婚,应成为国际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最高优先事项。必须在儿童生活的各个方面采取干预措施,预防、保护和支持儿童,以摆脱使一代又一代人终生生活在贫困、疾病和虐待中的枷锁。如果我们现在不增强儿童的能力,不解决全球危机的动因和后果,我们就会使当初迫切需要制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条件永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