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每个人都有以自己的方式崇拜上帝的自由,无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
如果美国不得不生活在一个暴政统治的世界里,那么它就会失去四大自由中的第二项,而罗斯福就把礼拜权列为其中之一。乍一看,这项权利似乎比罗斯福列出的其他三项权利(言论、欲望和安全)更狭隘。但从历史上看,情况并非如此。宗教自由和宽容与思想自由、言论自由、自由结社与和平集会的权利紧密相连。

据说,关于宗教自由的现代观念可以追溯到欧洲最后一次大规模宗教战争,即三十年战争(1618-1648 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中规定了民族国家作为最高级别政府的条款,是结束这些毁灭性内战的部分解决方案。主权意味着每个国家都可以选择自己的宗教,不受外来干涉,从而消除了神圣罗马帝国统治整个基督教世界的想法。此外,条约还要求保护新教国家的天主教徒,反之亦然。1

尽管威斯特伐利亚存在,但欧洲大陆上的不宽容现象依然猖獗。清教徒和其他宗教异见者逃往英属北美殖民地,希望能够不受迫害地信奉自己的信仰。最终,他们在强制宗教信仰是压迫的工具和流血的根源这一理念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新的共和国。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设立国教或偏爱某一宗教,也不得禁止宗教自由。

美国作为道德(和基督教)国家

然而,矛盾的是,宗教仍然是美国政治的核心。美国最大的(也许也是最不为人所知的)讽刺之一是,宗教在激励和塑造美国看待自身及其在世界上的使命方面继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如记者约翰-朱迪斯(John Judis)在埃克德学院(Eckerd College)10月份的一次演讲中所指出的那样,乔治-布什的善恶言论,他坚持认为美国人 "被召唤 "向世界上每一个男人和女人传播 "全能者的恩赐"--自由--常常被归因于他与宗教右翼的关系,但事实上这反映了一个有着数百年历史的传统。"朱迪斯对埃克德的听众说:"美国的外交政策从一开始--甚至在美国成为自己的国家之前--就贯穿着同样的愿景。"这可以追溯到清教徒定居者,他们认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肩负着在地球上建立上帝国度的使命"。

朱迪斯接着指出了当时与现在的一个重要区别,从而对这一说法进行了修饰。清教徒希望创建 "山上之城"--为世界其他地方树立道德榜样,而今天的美国则希望 "积极改造世界"。布什总统可能在很大程度上用世俗的术语来描述这一使命--传播民主;但他关于促进民主的言论却让人回想起19世纪末的亲帝国主义者--那些感到不得不在远离家乡的地方肩负起 "白人的重担 "的传教士、冒险家和士兵。

朱迪斯认为,从这个意义上讲,布什很像西奥多-罗斯福,后者作为副总统在菲律宾和墨西哥开展活动,为这种扩张主义政策辩解的理由是,美国有一种 "使命 "要将其宗教信仰推向世界"参议员阿尔伯特-贝弗里奇(Albert Beveridge)在 1900 年表示:"上帝将我们视为他的选民,今后我们将领导世界的复兴。同样,美国在二十一世纪的使命感仍然植根于以基督教价值观为主的体系之中。

布什总统一直注意强调美国的宗教宽容传统,他在第二次就职演说中说,美国民族性格的大厦 "是由西奈的真理、登山宝训、《古兰经》的话语以及我们人民的各种信仰支撑起来的"。然而,布什关于 "反恐战争 "的许多言论都暗示,美国正在与其他宗教信仰的人进行道德斗争。这方面的例子包括布什本人在 9/11 事件后不久使用 "十字军东征 "一词,以及威廉-博伊金(William Boykin)中将现在已臭名昭著的言论:"我知道我的上帝比他的大。我知道我的上帝是真正的上帝,而他的上帝是偶像"。3布什总统收回了他的 "讨伐 "言论,并最终斥责了博伊金的直言不讳。然而,这些话所表达的敌意仍然令人不安,而且据民意调查显示,这已经损害了美国在海外的形象,尤其是在穆斯林中的形象。

宗教自由面临的新威胁

在罗斯福时代,宗教宽容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解决不同基督教信仰者之间以及基督徒与犹太人之间长期存在的紧张关系。毕竟,在二十世纪中叶,人们曾为天主教徒或犹太人能否成为总统而争论不休。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一位天主教总统和一位犹太裔副总统候选人。尽管取得了这些进步,宗教自由仍面临着新的挑战。

9/11 袭击后通过了《美国爱国者法案》,联邦调查局特工被赋予了更广泛的权力来监视宗教和政治团体,并在没有任何犯罪证据的情况下访问礼拜场所。他们利用这些新权力密切关注美国清真寺的传教内容--这种活动得到了大量美国人的认可4 用保守派社会活动家罗伯特-斯宾塞(Robert Spencer)的话说:"许多美国清真寺接受沙特阿拉伯的资助。4 用保守派社会活动家罗伯特-斯宾塞(Robert Spencer)的话说:"许多美国清真寺都接受沙特阿拉伯的资助。难道我们没有理由怀疑沙特清真寺宣扬的邪恶思想是随着这些沙特资金来到美国的吗?如果是这样,恐怖分子的行为可能会随之而来?除非我们关注美国伊玛目所宣扬的内容,否则我们可能永远不会知道答案,直到为时已晚"。

同样,在欧洲,由于在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和西班牙发现了 "基地 "组织小组,宗教自由也受到了压力。欧洲大陆的政治家们一直在推动制定法律,约束欧洲不断壮大的穆斯林群体,并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打击伊斯兰激进分子--马德里和伦敦公共交通系统爆炸案以及一名批评伊斯兰教的荷兰电影制片人被暗杀事件都推动了这一运动的发展。

法国是欧洲最大的穆斯林社区所在地,现在法国承认其 "共和 "融合方法的失败,根据该方法,移民应该和谐地融入社会,而不是存在于单独的社区中。法国最近通过了一项法律,禁止在公立学校明显展示宗教标志,包括穆斯林妇女佩戴头巾。这一世俗主义信条在法国得到了 80% 的公众支持,是欧盟有关宗教自由的人权法律的新延伸

正如迈克尔-史密斯(Michael Smith)在三月份的埃克德会议上所指出的那样,信仰自由的概念已经变得如此不堪一击,以至于有时很难想起宗教多元化最初为何会成为既定准则。世界人权宣言》(UDHR)第 18 条保障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包括改变宗教信仰的自由。世界各国领导人之所以同意这一条款,是因为他们亲眼目睹了两次世界大战中的种族和宗教屠杀。他们认为,只有培养宗教多元化的态度,才能让不同背景的人们相对和平地生活在一起。由于任何宗教都不能声称自己传授的是唯一或绝对真理,因此不同信仰(或无信仰)的人们应该相互尊重和包容,应该在没有冲突或同化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交流。

日益增长的宗教多样性与极端主义

不过,史密斯承认,自罗斯福时代以来,全球化的力量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由于国际旅行和移民的便利,以及对廉价劳动力的需求,如今估计有 300-600 万穆斯林生活在北美,3500-5000 万生活在西欧和东欧。这些新的人口统计数据使一个古老的问题变得紧迫起来:一个自由的社会在多大程度上必须容忍不自由的少数群体?当这些群体坚持让他们的孩子在单独的学校接受教育时,回答这个问题尤其困难。上个世纪,当一群阿米什人声称公立教育有损于阿米什人的宗教价值观时,美国就遇到了这个问题。1972 年,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授予阿米什人权利,让他们的子女在八年级之后不再接受义务教育--这项裁决被誉为美国宗教自由的胜利。

但阿米什人(Plain People)是一个基督教教派,宣扬和平和简单生活的美德。如果哪个宗教团体声称他们也享有同样的自由,然后把他们的孩子送进宗教学校,宣扬对西方的仇恨,美国人会感到舒服吗?

在全球化导致宗教多样性超出了罗斯福或他同时代人的想象的同时,全球化也催生了新一轮的宗教极端主义,以应对现代化和世俗价值观的传播。迈克尔-史密斯(Michael Smith)指出,第二种趋势不仅在穆斯林世界显而易见,在美国也是如此,各种信仰的原教旨主义者联合起来,为控制美国身份展开了一场政治斗争。2004 年大选中布什支持者的构成表明,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东正教犹太教徒和保守派天主教徒已经联合起来,对抗他们的进步派同行--世俗主义者、改革派犹太人、自由派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双方都在努力塑造管理家庭、艺术、教育、法律和政治的价值观

因此,在罗斯福时代,争论的焦点是不同教派的基督徒能否彼此共存以及能否与犹太人共存的问题,而现在,在希望减少政教分离的美国人与不希望看到这一原则受到进一步侵蚀的美国人之间出现了鸿沟。

Eckerd 的发言人反复强调,美国和国际社会都需要找到回归宗教多元化的道路。朱迪斯敦促美国领导人研究一下美国以往试图以上帝的名义建立帝国的结果。这种努力在过去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好的结果。朱迪斯建议,我们最好不要把自己视为 "被选中的民族 "和 "基督教国家",而是要理解和接受世界宗教的巨大多样性。

讨论问题:

1)1995 年,美国国会成立了一个独立的两党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并任命了一位驻外大使,代表美国政府处理这一问题。该机构的成立反映了美国对促进国内外宗教自由的承诺,这种承诺可以追溯到罗斯福的信仰自由。美国政府是否应该为其他国家的宗教自由进行游说?它应该采取什么行动来应对侵犯宗教自由的行为?
2)基地组织的大量资金来自布鲁克林的法鲁兹清真寺。生活在美国的穆斯林应享有多少宗教自由?监控他们的礼拜场所是否正确?
3)信徒是否有权在私立宗教学校为子女提供片面的教育,排除所有可能与其信仰相冲突的观点?当《世界人权宣言》第 26 条规定的受教育权与第 18 条规定的宗教自由 权发生冲突时,会发生什么情况?
4)非信徒或无神论者能否当选美国总统?如果不能,为什么不能?这对美国的政教分离有何影响?

资料来源和推荐资源:

一般情况

费勒,布鲁斯亚伯拉罕:三种信仰的核心之旅》。威廉-莫罗,2002 年。第 1 章 "家 "可在http://www.amazon.com 上查阅。

马克-尤根斯梅尔上帝心中的恐怖:The Global Rise of Religious Violence.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2000 年。第 1 章 "恐怖与上帝 "见http://www.amazon.com

Smith, Michael J.Realist Thought from Weber to Kissinger.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出版社,1986 年。特别参见他关于莱因霍尔德-尼布尔的章节。
Stern, Jessica.Terror in the Name of God:Why Religious Militants Kill.Ecco,2003 年。

学习指南:"宗教或信仰自由"。明尼苏达大学人权中心,2003 年。见http://www1.umn.edu/humanrts/edumat/studyguides/religion.html。

卡内基理事会网站上经过编辑的演讲稿

Ash, Timothy Garton."自由世界:美国、欧洲和西方令人惊讶的未来"。Merrill House Programs,2004 年。

Kepel, Gilles."争夺穆斯林思想的战争:伊斯兰教与西方"。Merrill House Programs,2004 年。

Klein Halevi, Yossi."圣地的宗教、和解与冲突》。历史与和解政治计划》,2002 年。

Sacks, Jonathan."差异的尊严:如何避免文明冲突"。历史与和解政治计划》,2003 年。


说明


1.威斯特伐利亚条约》(1648 年 10 月 24 日)全文请访问http://www.yale.edu/lawweb/avalon/westphal.htm。 2.然而,罗斯福在就任总统后对帝国主义实验失去了热情,他认为夺取西班牙帝国的尝试并不成功。 3.博伊金是在 2003 年对一个教会会众发表讲话时说这番话的。他指的是十年前他在索马里与一名穆斯林军阀的战斗。 4.康奈尔大学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近一半(44%)的受访者表示,他们赞成对美国穆斯林的公民自由施加一些限制。 5.见 Charles Bremner,"被乱石砸死......为什么欧洲开始对伊斯兰教失去信心",载于《伦敦时报》(2004 年 12 月 4 日)。 6.6. 见 2005 年 6 月 23 日《经济学家》关于美国宗教右翼的特别报道,其中解释说,所有信仰的宗教人士都倾向于支持共和党。